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及维护保养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9    浏览次数:1

各区县局、分局,市特检中心,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各相关单位:

nth="7" year="2013">  2013年7月31日,朝阳区垡头翠城馨园E区406号楼北侧电梯在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一名电梯维修人员死亡。经初步调查,事故系该电梯维修人员违章作业所致。事故的发生,暴露了电梯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松懈、安全责任不落实,电梯维修人员安全意识淡漠。近年来,全国及北京发生多起电梯施工作业中的恶性事故,应当引起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及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电梯施工”)作业过程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结合市政府、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将加强电梯施工安全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防护,保障作业安全

  各电梯施工单位要督促其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以下统称“作业人员”),克服麻痹思想,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遵守安全作业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电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杜绝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电梯施工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电梯施工项目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现场施工安全环境及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等。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要充分考虑夏季高温等季节性特点,合理安排电梯施工作业计划,保障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落实到位。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电梯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保证电梯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做到持证上岗。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教育、培训要确保覆盖到每一名电梯作业人员,并做好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四、加强监督抽查,严处违法行为

  各区县局(分局)要结合2013年度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源条件核查及维保质量抽查工作安排,将被查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市质监局将统一对相关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监督抽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严厉查处。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nth="8" year="2013">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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