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天津天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
公司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通知
津南区环保局:
天津天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临时许可证(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许可证编号:TJHW010;企业法人:李建民;注册、经营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南;经营类别:HW08类废矿物油;经营规模:480吨/年)已到期,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向我局申请办理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为此,自2012年1月1日起,停止该公司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的有关要求,加强环境监管,监督该企业将未处理完毕的危险废物及时送交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年。并依照《固体法》第三十四条 “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的条款,对该公司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关闭实施核准,并监督该公司对其厂区及周边的土壤、地下水等进行环境监测,监测数据要作为该公司对土壤是否造成污染进行环境修复的重要依据。如土壤受到污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该公司负有土壤治理和修复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韩丽;联系电话:8767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