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2-03-12    浏览次数:2

2012年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环保重点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工作目标:加强环境质量及污染排放监测力度,努力实现“三个说清”。实现环境监测服务质量“零投诉”,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重点监测项目报告及时率达到100%。加快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监测行为,稳步提升我市环境监测整体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切实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全面开展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监测工作,2012年底前形成PM2.5、O3、CO的监测能力。按照新标准和评价方法要求,适时公开公布国控监测点位的相关监测数据,2013年1月发布全部监测点位的相关监测数据。按照国家和我市环保工作要求,开展环境空气全项监测,并完成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

2、开展“清水工程”跟踪监测。逐步将工程涉及的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已治理河道、环城四区计划治理河道(80条河道83个监测断面)纳入监测范围,全面反映工程实施效果。

3、组织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和地表水重金属监测,建立健全我市涉铅企业档案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完成天津市铅蓄电池行业企业专项调查。

4、加强饮用水源监测,拓展生物监测。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于桥水库生物监测;完成黎河桥水质自动站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建立起我市饮用水源生物监测预警体系。

5、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改版中心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组织全员宣贯,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顺利通过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

6、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依据市人社局和市环保局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做好中心机构设置、岗位聘任等相关工作。

7、树立良好的服务宗旨,拓展业务领域。开展全市“三同时”验收监测报告评比,着力提高我市验收监测水平。

(二)高质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8、按时完成《2011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2011年天津市环境质量报告》、《2011年天津市环境统计年报》、《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2011年渤海西部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书》等综合性报告。

9、完成常规环境质量监测及各类报告编制工作,同时适时编制各类监测专报。

10、开展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监督性监测及比对监测,及时编制各类监督性报告,组织开展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

11、继续开展京津冀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联动监测工作。

12、做好渤海西部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组织协调工作,深化近岸海域和入海污染源监测和评价工作。

13、制定《天津市安静工程规划》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方案,完成全市噪声监测点位优化调整工作。

14、继续开展全市生态监测、土壤监测及农村“以奖促治”监测。

15、做好“十二五”环境统计及“城考”、“创模”的技术支持。

16、按照局统一部署,做好机动车污染监测等相关工作。

(三)深入开展专项监测工作

17、健全“十二五”天津市环境空气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对全市范围内纳入考核的空气点位及水质断面进行监测。

18、提升我市环境空气监测及综合分析水平,完成《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预报应用系统》、《天津市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污染特征综合调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准确度评定指标》等项目。

19、落实环保部大气汞排放监测的要求,完成天津地区燃煤电厂大气汞排放试点监测。

20、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地下水资源及污染现状调查,完成乡镇(村级)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和水质现状调查;完成《天津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天津市于桥水库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方案》。

21、按照市局关于同生化工厂铬渣治理工程监管及监测方案的要求,深入做好同生化工厂铬渣的各项监测。

22、修订我市监测系统应急监测预案,制订饮用水源地沿线和钢铁行业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监测演练。

(四)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23、进一步完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 推动污水处理厂等重点监控单位在线监控能力建设,提高对NOX、NH3-N的监控能力,充分发挥在线监测数据支持环境管理的作用。

24、实现对新开发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在线和遥感生态4个技术支持平台的业务化运行,提升数据分析及应用能力。

25、积极推动我市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落实“十二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中水、气、声、生态、污染源、应急及现场、实验室、二恶英实验室的分期建设内容。

26、落实“十二五”《天津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天津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等各项规划中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提升全市监测系统各专项监测能力和水平。

27、取得国家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运行维护资质,拓展运行维护领域,提升我市国家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能力。

28、配合总站“大培训”,筹建国家级恶臭培训基地,完善恶臭监测实验室,提高恶臭监测水平。

29、配合市局积极为新建环境科研与监测实验楼实验室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五)积极争取并做好环境监测科研工作

30、积极争取《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测科普教育基地展室建设及科普传播能力提升》、《国控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天津市大气中醛酮类化合物污染调查》、《于桥水库生态安全调查及评估》、《基于环保物联网的天津市环境信息分布式云计算解决方案与示范应用》等科研专项工作。

31、配合总站,启动《渤海陆域污染物入海通量调查诊断与典型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调查研究》项目。

32、继续开展中心科研基金项目,不断提升中心科研水平。

33、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建立全市环境监测科研项目储备库,做好科研成果的集成、申报及推广工作。

(六) 强化质量管理,加强监督考核

34、根据监测工作需要,组织新岗及换证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保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35、加强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加强国控水、气自动监测站及现场监测质控监督检查工作,定期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36、配合总站“大贯标”、“大培训”,开展我市监测制度、监测标准、规范及监测技术宣贯与培训。举办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竞赛。

37、积极组织和参与能力验证及质控考核工作,确保监测能力,提高监测质量。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38、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做好中心创先争优活动第三阶段“健全机制,巩固提高”的实施工作,增强干部党员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39、完善行政、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和程序,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0、修订《中心考核奖励办法》,完善激励机制,推动中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41、继续实施中心2010-2012年人才培养方案,加大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实现培养预期目标。

42、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推动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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