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前夕,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将PM2.5纳入了常规监测范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今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PM2.5)等项目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从现在到2015年底,不到4年时间,这一目标怎么实现?记者就此问题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
“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目标实现需要分期来实施。”吴晓青说,“分期不是等待,要及早谋划,环保部门需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
PM2.5监测面临哪些挑战?
要做好准备工作,就需要有的放矢。那么,随着新标准的实施,在加快推进PM2.5监测过程中,我们面临哪些挑战?
吴晓青说:“首先,环境监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公众需求。现阶段我国地级以上城市具备了对煤烟型污染的监测能力,即原来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这3项指标。新标准又规定在全国开展PM2.5等新增指标的监测,客观地说,地方空气质量监测能力还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新标准的要求。”
“其次,新标准实施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将明显下降。新标准的严格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有污染物指标标准收严,如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限值收严;二是新增了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等监测指标。依据新标准初步估算,我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达标率将大幅度下降。”吴晓青表示。
吴晓青补充说,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PM2.5和臭氧已成为影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但受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限制,治理达标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因此,空气质量不达标的状况会在一定时期内继续存在。
PM2.5监测需做哪些准备?
对此,我们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吴晓青说:“关键是做好基础工作。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调整和优化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合理布局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做好新增指标的相关技术规范、设备选型、人员培训等技术储备工作;研究建立我国环境监测仪器认证制度,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公正。”
“PM2.5监测设备选型工作很重要。”吴晓青说,“早在2006年,环境保护部首先在珠江三角洲城市开展了PM2.5和臭氧的试点监测,随后又陆续在26个城市开展试点监测,为实施新标准监测奠定了基础。在试点监测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同型号的监测设备在监测结果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正抓紧组织对PM2.5监测设备进行比对实验,以指导全国做好监测设备选型工作。”
“还需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尽快形成工作能力。”吴晓青说,“新标准发布后,环境保护部已经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强化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培训工作,确保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
吴晓青还补充说,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评价和发布体系等,也是一项重要工作。以信息发布机制来说,要确保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地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更好地指引公众健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