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务商服字〔2013〕4号
各区县商务委、各会展企业:
为有效发挥品牌展会示范效应,推动北京展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我市商业会展业发展通知》(京商贸发字〔2012〕55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商业会展业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商务商服字〔2013〕1号)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的通知》(京商务商服字〔2013〕2号)精神,对带动效应好、规模影响大、行业特点鲜明的品牌展览会进行引导支持。经会展企业自主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将中国汽车用品暨改装汽车展览会等25个展会列入2012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中国(北京)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及矿山机械展览与技术交流会等31个展会列入2013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请各区县商务委加强对品牌展会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展会信息,了解办展效果,切实发挥好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在拉动消费,调整结构,带动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附件1:2012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
附件2:2013年度北京市引导支持品牌展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