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12年度APEC产业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征集两类资金项目。
一、“财政部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
(一)合作国别及领域
1. 主要合作国别: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
2. 重点合作领域:新能源、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等领域。
(二)报送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请申报2012年度APEC产业科技合作项目的单位于2012年1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北京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国际合作部。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包括:
1. 《财政部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使用申请书》
2. 《财政部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3. 《财政部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财政部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自筹资金证明》(无固定格式,盖项目承办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受理单位
申报材料由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国际合作部受理。
二、“APEC正常账户、贸易投资账户、支持基金账户等基金”项目
有意向申请APEC基金资助的产业科技类项目的单位需与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联系,通过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向ISTWG提交申请。参与合作的外方单位应至少来自两个以上的APEC成员经济体。申请支持项目资金额度以不超过10万美元为宜。
拟申请2012年度APEC基金1月审批周期的单位请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拟申请2012年度APEC基金4月、9月审批周期的单位可在3月、8月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请APEC基金项目先提交项目概念文件。
申报方式、申报内容、报送地点及联系人等详细内容请参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12年度APEC产业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报送电子版文件请抄送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电子邮箱:gjhz@bjpc.org.cn)。
联系人:
屈子力 电话:010-66158339
何明霞 电话:010-82002901
陈永平 电话:010-82004299
金瀚洲 电话:010-82003640
传 真: 010-820029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马甸桥西北角)北京生产力大楼B座8层805B室。
邮 编:100088
电 邮:gjhz@bjpc.org.cn
注:有关申报材料请登陆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http://www.cistc.gov.cn/introduction/info_4.asp?column=375&id=77621)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