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厅与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共同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双方确定将信息通讯、清洁能源、海洋技术、食品安全技术等领域列为重要科技合作范畴,并在开展产业联合研发项目研究、人才交流、举办技术对接活动等方面进行合作。为充分利用芬兰的创新资源,寻求更多国际科技合作,我厅拟于2014年10月组织省内有关单位赴芬兰开展产业联合研发项目对接洽谈活动,对洽谈成功的合作项目,经联合评审立项后由双方政府共同出资予以支持。芬兰活动结束后,代表团将赴丹麦与当地企业进行技术交流和对接洽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省内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科技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特别欢迎已与芬兰相关单位有合作基础、有意寻求与芬兰开展合作、以及希望了解芬兰相关领域科技资源的单位参加。
二、出访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在外停留8天。
地点:芬兰、丹麦。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清洁能源、海洋与造船技术等领域与芬兰相关单位开展专场对接洽谈。
(二)实地考察芬兰清洁能源、海洋与造船技术等领域的知名企业和科研机构。
(三)与丹麦相关企业进行技术交流和对接洽谈。
四、费用说明
出访费用由派员单位自理。
五、报名办法
(一)请各单位认真选派人员,做好报名和预审工作,于8月20日前将《因公出国人员事先征求意见表》(或《民营企业因公出国人员呈报表》)与当地外事部门开具的出国预审件交至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并在相关人事主管部门做好政审备案。
(二)在派员单位及上级主管单位做好出访前公示,并由派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公示无异议证明。
(三)准备护签材料(详见附件5),并于8月20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到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四)为保证对接洽谈实效,请各单位填写浙江机构对芬兰合作需求信息表(附件1),并于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zjexpo2007@163.com,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将联合芬兰国家技术创新局帮助各单位做好前期对接工作。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陈晟颖、严晶
电话:0571-87978953、87978029
邮箱:zjexpo2007@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 浙江机构对芬兰合作需求信息表
2. 因公出国人员事先征求意见表
3. 民营企业因公出国人员呈报表
4.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5. 护签材料信息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