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拟修改19处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写入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5    浏览次数:2

  记者今日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悉,根据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反复推敲和认真修改,共修改19处。

  在报告第三部分“2012年主要任务”“(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段,在“推进生态建设”一句后面,拟加上“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以发挥经济激励作用、协调各方关系、保护生态环境。

  为使表述更为准确,引导太阳能、风电产业健康发展,在“(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段,拟将“制止太阳能、风电等产业盲目扩张”一句,改为“防止太阳能、风电设备制造能力的盲目扩张”。

  同时,在“2012年主要任务”“(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段,拟在“提高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一句后面,加上“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以适应社会管理形势变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在这一段的“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一句后面,拟新增“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要求,以充分反映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据介绍,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一些原则性的意见和一些国务院尚未作出决定的重大政策建议,以及一些关于特定地区、特定领域工作的建议,国务院表示,虽然没有做文字修改,但将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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