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31    浏览次数:2

津中小企〔2012〕15号

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

  按照市实施名牌拳头产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工作的通知》(津名牌组办〔2012〕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1〕3号)第二章第6、7、8条和《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标准》(津名牌组办〔2012〕1号)有关规定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

  二、组织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按照《天津市名牌产品培育指导目录(2011-2015)》,紧密结合地域、行业特点,根据本市、区两级工业大项目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名录,认真组织名牌产品申请动员、推荐工作,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填写“申请表”中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25日前向市中小企业局提交推荐产品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由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导出的zip格式电子文件)、用户满意度调查表,市中小企业局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不接受申请材料变更。

  (二)为做好我市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培育工作,请各区县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将本辖区内拟培育的中小企业名牌产品情况汇总成一份表格,于4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至市中小企业局。

  (三)为保障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的时效性,全市将统一安排申请产品的用户满意度调查。申请初期如有企业撤销申请,请及时通知市中小企业局。

  (四)各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严格自律,不准以名牌认定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如发现推荐把关不严,或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名牌产品的推荐资格。

  三、申请材料要求:

  (一)名牌产品申请企业通过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网(http://www.tjjj.gov.cn/html/down/2)下载“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如实填报“申请表”。

  (二)纸质申请材料(包括各种证书复印件)统一使用A4规格(210mmx297mm)纸张。参照标准印刷物形式统一装帧申请材料。“申请表”首页应采用厚纸印刷即作为申请材料的封皮。材料按照下述相关要求规定顺序排列,并打印目录,于文本下中位置标注页码,沿申请材料长边装订,侧脊由上至下印刷申请产品的名称、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

  (三)申请企业应确保“申请表”中数据真实、可查。办公室将对申请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如有故意伪造数据者,一经查实当即取消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资格。

  (四)申请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转变发展方式,率先达到节能减排、提高社会贡献等政策要求。应提供近两年由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统计部门、国、地税部门出具的企业环保情况证明、销售额证明、纳税额证明(不能提供销售和纳税额证明的企业,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冶金、化工、石油化工行业产品需提供主要工序能源检测报告,重点用能单位还需提供能源审计报告

  (五)申请企业应按以下内容组织申请材料并顺序编印成册。

  1、名牌产品申请表(由名牌产品申请软件填报生成)

  2、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适用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畴的产品,复印件);

  6、申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产品近两年的国家监督抽查、市监督抽查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8、申请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复印件);

  9、申请产品采用国际标准证书(适用于采标产品,复印件);

  10、申请产品销售额在全国同行业排位的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行业协会提供);

  11、市或区县统计局出具的申请产品及企业销售额证明(原件);

  12、市或区县国、地税局出具的申请产品及企业纳税额证明(原件);

  13、申请企业所在区县环保局出具的企业环保情况证明(原件);

  14、申请产品和企业近三年获得的质量荣誉证书(复印件);

  15、申请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三年规划;

  16、申请企业节能管理制度;

  17、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18、节能产品认证(认定)证书(适用于用能产品);

  19、冶金、化工、石油化工产品(主要工序)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限额标准的检测报告;

  20、能源审计报告(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

  21、其他证明(复印件)或说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镛      联系电话:24222163

  传    真:24219182      电子邮箱:tjsme@sina.com

 

附件1: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1).doc 附件2:2012年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标准.doc 附件3:用户满意度调查表.doc 附件4: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销售额证明.doc 附件5: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实缴国税证明.doc 附件6: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实缴地税证明.doc 附件7:环保情况证明.doc 附件8:节能监测机构名单.doc 附件9:能源审计机构名单.doc 附件10:拟培育名牌产品情况汇总表.doc 到期复评的重点用能单位.doc 重点用能单位名录.pdf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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