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第22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行政许可窗口受理;
3、实施机关审查;
4、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
4、核发准印证(10个工作日)。
全省目前限制29家。
1、《承印发票申请审批表》;
2、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
3、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复印件;
4、印刷经营许可证;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7、企业硬件及软件设施一览表;
8、生产责任制度;
9、保密制度;
10、质量检验制度;
11、保管制度。
1、设备、技术水平能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2、能够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印制发票,并保证供应;
3、具有较高的企业管理水平,有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
4、有专门车间生产、专用仓库保管、专人负责管理;
5、能严格遵守发票印制管理规定。
三年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6号)“一、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270.印制普通发票资格和《发票准印证》审批内容相同,名称有异。
2
申请省管权限的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第7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但均须报经县(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另定。”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行政许可窗口受理;
3、主管税务机关审查;
4、作出决定。(20个工作日)
无
1、《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4、企业自拟票样。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3、发票使用量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本单位业务需要;发票使用量大是指单一种类发票一年实际使用量在1000本或者在100000份以上。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6号)“一、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271.对纳税人自印发票式样核准”内容相同,名称有差异。
3
省管权限的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管处
1、临时到所在地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填写《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向经营地税务机关行政许可窗口申请。
2、经办人员根据《操作规程》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处理。
3、经营地税务机关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4、对准予领购发票的单位或个人,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核发《发票领购簿》。
无
1、《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原件及复印件;
5、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6、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7、保证人身份证明及担保合同;
8、经营项目合同复印件;
9、实际经营情况书面材料。
1、临时到异地(包括省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2、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并已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3、经营规模较大、工期较长,需要结算次数较多;
4、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保证人。
领购发票时,收取发票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