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作(运用类)实施办法(试行)》,结合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进展情况,市知识产权局决定启动2012年度第一批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注册于我市行政区域的内资或内资控股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2011年12月至今,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四)申请的项目应符合实施转化的条件,具有一定的基础,能够使项目扩大生产规模,促进企业成长;
(五)质押专利与项目具有紧密相关性;
(六)项目产品符合天津市产业政策,其核心技术至少拥有1项有效发明专利,其不存在权属纠纷。
二、 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申报书”可从市知识产权网站(www.tjipo.gov.cn)下载。
(二)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放款凭证复印件。
(三)贷款项目为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专利创造性、新颖性的专利检索(评价)报告。
(四)申报书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中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天津市专利试点企业申报书”电子件。
三、 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真做好审查推荐工作,并于4月27日前将运用类试点申报推荐材料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附件: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申报书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联系人: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 周蓓蓓
电话及传真:23039861 23039860
Email:zhoubeibei@tjipo.gov.cn
通信地址: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楼222室,邮编:300384。
附件:天津市专利试点单位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