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原则通过的《天津市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天津市将于今年率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
天津市长黄兴国日前主持召开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着重研究大气污染治理等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这一文件。
黄兴国强调,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94次常务会和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生态城市的必然要求,是一项重大民心工程。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根据部署,天津市将严格控制新建燃煤电厂,到2015年煤炭新增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到2020年力争实现“零增长”。调整城市布局,加快小城镇建设,到2015年,全市新增城镇常住人口控制在300万以内。严格环境准入,制定产业准入目录,加快淘汰火电、钢铁、水泥等产业。
会议原则通过的文件要求,开展燃煤供热锅炉热电联产替代或改燃,加强扬尘污染管理。深度治理小火电机组,加强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脱硝和烟粉尘治理。全面开展“黄标车”治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2015年,市内运行纯电动公交车达到2000辆。
会议强调,要全面开展PM2.5监测和信息发布,今年底前完成全市自动监测站点改造;2013年2月前,分阶段、分站点、分区域逐步将PM2.5监测数据实时发布范围扩大至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