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省级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认真做好我省2012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额申报
各单位必须按照预算编制渠道组织申报,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同2011年下达指标数。
1、成都市5项,其他市(州)各2项,扩权县(市)各1项;
2、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6项,四川大学、中科院成都分院、西南民族大学、农业部沼气研究所各2项,其他省级独立法人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各2项;
3、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畜牧食品局各2项,省粮食局、省供销社各1项。
二、成果要求
申报项目的科技成果,原则上应是2009年以来经省以上有关部门、专门机构鉴定(认定)的农业科技成果。项目成果的核心技术水平高,知识产权归申请单位;或者属于已经引进但需中试熟化、以利于掌握其核心技术的农业科技成果。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
四、其他事项
有关申报范围、申报单位与项目所需条件、材料格式请参照2011年项目指南、申报须知、申请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转化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转化资金文件”/“2011年农转资金文件”。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切实做好2012年国家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联系方式:
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严建华 郭红 028-85284099 85284899
E-mail:nczxyjh@126.com
四川省科技厅农村处
杨柳 蔡红 028-86678529 8672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