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公布韶关、东莞等4个地级以上市的3个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村”名单,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0年8月26日至2010年8月30日。
二、公示期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拟命名乡镇、村环保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0)87535843,(020)87531752(传真)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邮 编:510032
电子邮箱:zhouying@gdepb.gov.cn
三、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村”名单
韶关市 始兴县澄江镇
东莞市 寮步镇
东莞市 石龙镇
广州市 增城市新塘镇西南村
中山市 三乡镇南龙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