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通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天津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并重、行业发展和社会责任并重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拓展群体、行业和区域市场,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加大对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着力提升银行卡产业竞争力,推动银行卡产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进金融IC卡的发行和应用,不断拓
展银行卡功能,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大力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逐渐减少商业预付卡发行,逐步降低现金交易比重,有效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着力构建支付便利、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的支付环境。
到201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银行卡发行全部为金融IC卡,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全面完成,金融IC卡与公共服务、创新应用有效结合,实现一卡多用。二是信用卡发卡量占全部银行卡比例达到30%。三是银行卡交易量稳步增长,银行卡消费金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70%以上,现金交易比重持续降低。
四是银行卡受理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市POS机具和ATM机具布放分别达到15万台和1万台,特约商户数占商户总数80%以上。五是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明显改善。POS机具布放数量达到2万台,用于取款服务的POS机具和电话支付终端达到0.6万台,助农取款服务覆盖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六是支付创新业务全面开展,创新形式、类型位居全国前列。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推进金融IC卡的发行和应用。金融IC卡作为金融改善民生的重要载体,实现银行卡由单一支付功能向综合服务功能的升级,可以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支付需求。全面推进金融IC卡的发行和应用,提高银行卡的整体风险防控能力,增强银行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拓展能力,实现一卡多用,切实方便群众用卡,促进城市信息化和金融信息化相结合,推动银行卡产业升级。
1.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2012年底前,各发卡银行全部完成行内业务系统改造工作,具备发行PBOC2.0标准金融IC卡的条件。从2013年开始,新发行银行卡应全部为金融IC卡,并全面开展磁条卡换发金融IC卡工作,加大双标信用银行卡换发金融IC卡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银联标识金融IC卡的占比。积极争取总行、总公司的支持,确保金融IC卡相关试点产品、项目落户天津。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标准、鼓励创新的原则,妥善处理技术、业务的配合以及利益协调等问题,为推广金融IC卡创造条件。从2012年开始,新增机具必须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2年底前完成现有POS、ATM等机具的改造。(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各支付机构)
3.扩大金融IC卡的应用范围。大力推进金融IC卡在社区商业中心、便民服务店、菜市场等居民小额消费集中领域实现小额快速支付。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多种发卡合作模式进入不同行业领域,充分整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金融IC卡的社会管理功能,扩大金融IC卡在消费、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医疗、教育、公用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一卡多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商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教委、市卫生局、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
(二)不断丰富银行卡产品和功能。
1.进一步丰富银行卡产品。结合商业银行自身特点,发挥各自优势,细分客户市场,拓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扩大持卡人群体。借鉴中职学生资助卡、军人保障卡、农民工银行卡等特色卡的发卡经验,与保险、餐饮、体育、环保、旅游、汽车销售、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相结合,针对不同人群和行业特点,合理设计不同的银行卡产品,实现金融服务、会员服务、增值服务等一体化服务功能。加快产品创新、功能创新和服务创新步伐,保持银行卡发卡量稳定增长。(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商务委、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
2.逐步扩大信用卡的占比,提高信用卡发行数量和服务质量。适应社会公众消费观念的变化,加快信用卡业务创新发展。广泛开展信用卡产品的宣传和营销,丰富信用卡增值服务内容,不断完善信用卡客户服务体系,增加信用卡发行量,逐步提高信用卡占全部银行卡的比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手机、固定电话等信用卡支付渠道,充分挖掘信用卡带动消费的潜能。(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
3.扎实推进公务卡发行和应用工作。从2012年开始发行的公务卡必须为金融IC卡,2013年底前完成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换发金融IC卡工作。按照统筹管理、局部调整的原则,分期分批开展区县预算单位公务卡发行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各区县本级和
二级预算单位实现公务卡全覆盖,有条件的可延伸至乡镇级预算单位。研究制定公务卡结算目录,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开发使用公务卡管理系统,对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信息进行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
(三)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银行卡受理市场的培育、发展、壮大是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核心。各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着眼长远,妥善处理权利和责任的关系,继续保持我市银行卡受理市场规范发展的良好态势,深入拓展应用领域,完善和优化用卡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支付需求。
1.做好传统商业领域商户拓展工作。继续保持和深化银行卡在传统商业领域的应用,认真研究制定鼓励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展新商户。大力推动天津老字号商业企业和以餐饮、酒吧、娱乐休闲、购物为主的特色商业街相关商户受理银行卡。配合新建大型购物中心、商业广场和地铁、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的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做好商户拓展工作,引导新建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重要交通枢纽全部受理银行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市交通港口局、各商业银行、各支付机构)
2.提升大型商业批发领域银行卡受理环境。进一步改善农副产品和服装、电子产品等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的用卡环境,引导相关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逐步减少现金交易比例。在保证用卡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力拓展钢材、建材等批发市场商户。(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各支付机构)
3.鼓励商贸流通领域商户受理银行卡。配合我市北方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支持银行卡收单机构与商贸流通领域商户开展合作,合理布放POS机具,促进大型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相关商户受理银行卡。支持大型传统实体店铺零售企业开拓网络市场,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在线销售商品,受理银行卡网上支付。(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各商业银行、各支付机构)
4.完善滨海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不断拓展滨海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加强滨海新区新建在建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以及公共支付领域的商户拓展工作。提升和改善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滨海旅游度假区、中新生态城等区域银行卡受理环境。鼓励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中介服务、旅游休闲等直接面对个人消费者的相关商户提升银行卡受理环境,全面受理银行卡。(责任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各商业银行)
5.扩大银行卡的应用领域。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布放具有缴费、电子商务等多功能的POS、ATM等终端机具。加快推动多功能银行卡自助设备向社区延伸。通过建设便民支付点,利用金融自助终端、电话支付终端等银行卡自助设备,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卡转账查询、公共事业缴费、信用卡还款等便民金融服务。扩大银行卡在纳税、自来水、煤气、电力、电信等日常缴费领域和医院、航空、铁路、保险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应用。有关单位在收取机构或个人缴费时,应提供银行卡、网络或其他非现金支付渠道。(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金融办、各商业银行)
(四)推动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构建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切实把安全、经济、便捷的现代化支付服务延伸到农村地区,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推动农村地区广泛使用银行卡。加大银行卡使用知识宣传,增强农民用卡意识。通过银行卡发放各类支农、惠农补贴。切实了解农村地区群众实际需求,发行面向农村养殖户、种粮大户、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等的支农、惠农信用卡,有效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难问题。配合数字农村建设工作,推广基于银行卡的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农委、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市财政局、市通信局、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涉农商业银行)
2.强化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鼓励和引导收单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置网点和布放自助机具,开展涉农区域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参与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力争2012年底前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至2家合作商户服务点并安装银行卡受理终端,向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及余额查询,满足群众对小额现金的使用需求。对乡镇和行政村适当降低商户手续费率,增强商户使用POS机具的积极性。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农村观光旅游业、商贸流通业和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行业商户的拓展工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农委、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涉农商业银行、各支付机构)
(五)推动银行卡创新工作。鼓励金融IC卡应用创新发展,不断探索满足新的产业业态和应用模式的发展需要。持续加大金融IC卡产品创新力度,完善金融IC卡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注重与电子商务平台相结合,依托我市八大优势支柱产业,与重点企业合作,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提供金融IC卡芯片、银行卡机具、应用软件和全面的银行卡支付解决方案,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重视渠道创新,发展移动、互联网、固定电话、数字电视机顶盒等多种支付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在津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壮大我市支付服务主体。(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市通信局)
(六)加大对银行卡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银行卡税收优惠政策。各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支持银行卡产业发展,适当降低非直联固定、移动POS机具的银行卡交易资费标准。积极支持与银行卡相关的各类通讯、集成电路制造、软件开发、运营服务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自主研究银行卡应用的相关技术和产品,落实国家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付机构规范发展,促进支付机构与金融企业的优势互补与良性竞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七)保障银行卡用卡安全。
1.加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将银行卡作为个人账户的首选支付工具。非客户明确要求,不得为客户开立卡折合一账户。强化银行卡、存折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完善健全领用登记制度,在开户申请书中明确提示客户办理的账户类型,非经客户签名确认,不得领用存折或银行卡。(责任单位:天津银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各商业银行)
2.规范受理市场发展。坚持联网通用、一柜一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风险可控的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原则,避免重复建设,保证特约商户拓展的有效性。明确发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持卡人、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机构等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银行卡业务各参与方在利益得到保障的同时,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严格控制移动POS机具布放,禁止移动POS机具跨省市漫游使用。完善联网通用商户信息注册机制,提高商户信息注册质量。建立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风险商户识别管理,促进公平竞争,维护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鼓励支付机构参与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引导受理市场各方经营主体合作共赢。(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公安局、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各支付机构)
3.完善银行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银行卡发行、使用和受理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卡业务评价体系,完善银行卡经营机构考评机制,加大银行卡风险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对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的现场检查,保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防范银行卡伪冒和欺诈交易。建立完善金融信息安全协调机制,加强网络和技术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建立银行卡业务重大安全事故和风险事件报告制度。适应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形势,积极实施银行卡在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兴业务中的应用管理。(责任单位:天津银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公安局、市通信局、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各支付机构)
4.依法打击银行卡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切实做好银行卡交易监测和大额交易、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加强银行卡交易监测和使用管理,发现疑似非法套现、欺诈行为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完善银行卡犯罪的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办案合作机制。加大打击力度,防止非法集资、非法套现等银行卡犯罪案件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工商局、中国银联天津分公司、各商业银行、各支付机构)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合作和沟通,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银行卡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其他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加强沟通,支持和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市银行卡产业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金融 银行卡△ 意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