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首批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业园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8    浏览次数:3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各示范工业园区:

  根据《天津市示范工业园区专利试点工作方案》,经相关区县政府推荐、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局、市中小企业局共同研究决定,认定天津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京津科技谷)、天津西青汽车工业区(中北示范园)、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园区(低碳工业区)、天津专用汽车产业园等4家示范工业园区为首批天津市专利试点工业园区,现予以公布,试点工作时间自2012年开始,试点期限为3年。

  各有关区县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工作部门要按照《天津市示范工业园区专利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对专利试点工业园区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协助做好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各专利试点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全面系统推进园区专利试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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