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办“知识产权流动课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7    浏览次数:3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整合本市知识产权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模式,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培训效果,更好地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市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整体安排下我局组织举办“知识产权流动课堂”。现将“流动课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流动课堂”开班仪式及首堂培训课定于“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举办,届时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主讲首堂培训课。

  二、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应按照《“知识产权流动课堂”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组织本单位(局领导和全体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及辖区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集中报名。各专利代理机构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全体

  从业人员报名参加。

  三、“流动课堂”集中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8日—20日,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可随时报名。

  四、企事业单位的报名人员应为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附件:

  1.知识产权流动课堂实施方案

  2.知识产权流动课堂报名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联 系 人:政策法规处  刘万鑫

  电    话:23039871

  电子邮箱:liuwanxin@tjipo.gov.cn

 

附件:

“知识产权流动课堂”实施方案.doc
“知识产权流动课堂”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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