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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周转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7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0〕9号),加快实施《天津市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推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顶天立地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现征集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周转资金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按如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对申请项目支持的企业的要求

  1、经市科委认定的成长期或壮大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500万以上;

  2、企业具有符合资助范围的创新项目,项目要符合本通知的第二条的要求;

  3、企业有贷款需求和资金偿还能力,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成长速度快,具备成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发展潜力。

  6、通过项目的实施具备上市条件或未来规划上市的企业。

  二、支持项目范围

  1、新产品的产业化及扩大生产规模。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新工艺应用。

  三、支持方式及额度

  1、支持方式。采用无息借款(贷款贴息)。

  2、支持额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一般给予100-10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的贴息。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填写《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周转资金)项目建议书》(附件),并准备相关附件,一式十份,报企业所在区县科技部门(科委或科技局)。

  2.由区县科技部门加盖公章,汇总后送市科委委托的受理机构——天津市科技融资控股集团(河西区友谊路增进道28号鑫银大厦)。联系电话:58785818

  五、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企业可随时申报。

  六、咨询电话

  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王祯祥  27123081

  王贺亮  27124781

  附件:《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周转资金)项目建议书》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4月26日

  附件: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周转资金)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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