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为认真做好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2012年新上项目及2008年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新上项目
(一)遴选要求
1、试点县的遴选要求
(1)制定了符合本县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政策措施。
(2)科技工作有较好基础,在促进县域科技进步、科技成果扩散转移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3) 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选准申报的重点科技项目,对实施专项行动有资金保障。
(4)有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科学规范;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专项行动。
(5)已纳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试点县,不再申报。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科技项目,原则上在省级试点县已立项科技项目中择优推荐。
2、科技项目的遴选要求
(1)与县域特色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需求紧密结合,对其他县(市)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2)着眼于延长产业链,带动一定范围的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3)市场前景好,能够调动和吸纳社会投入,并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4)依托的技术先进成熟,并具有技术转移应用的人才团队支撑及行之有效的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平台保障。
(5)承担单位应具备必需的工作基础和能力,能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试点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请表、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支出表、资金使用说明及产学研合作协议,材料格式参照2011年项目申报通知(可从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cst.gov.cn/“公示公告”2011年2月16日文件下载)。各市(州)科技局要认真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试点县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制和推荐上报工作,加强指导与服务,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2、限额申报
各市(州)可推荐1个县(市、区)申报;各扩权县(市)直接申报,限报1项。
3、截止时间
请于2012年2月28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二、2008年绩效考评奖励项目
(一)申报条件
验收合格的2008年国家专项行动试点县可以申报。
(二)限额申报
各市(州)可推荐1个县(市、区)申报;各扩权县(市)直接申报,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
自评报告及后续工作实施方案、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格式参照2011年申报通知(可从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cst.gov.cn/“公示公告”2011年2月16日文件下载),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可从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cst.gov.cn/“公示公告”2010年3月23日文件下载。
3、截止时间
请于2012年2月28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冯文帅 王敬东 028-85284299 85284037
省科技厅农村处 杨柳 蔡红028-86678529 86729801
电子邮箱:nczxfw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