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委、教委、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大学科技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京科高发【2001】78号),市科委、市教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组织专家对2013年提出申请的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市科委、市教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认定北京电影学院大学科技园、北京服装学院大学科技园、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科技园3家大学科技园为北京市大学科技园。
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北京市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