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2]4号)要求,现将201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和2008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国家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要紧紧围绕科技部、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并按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没有参加国家县市科技进步工作考核、县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的县(市)、区原则上不允许申报。
2.申报范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实施以来,没有获得国家级项目的县(市)、区都可以申报;重点支持已获得省级富民强县项目支持,参加并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县(市)。
3.申报材料。
项目预算申请表和预算支出表(按《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具体开支范围,随表附报详细的项目资金预算报告,测算依据、标准、说明等)。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13份,并附电子文档。
4.申报时限。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月29日,过期不予受理。科技厅会同财政厅拟于3月初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在3月12日前正式报送科技部和财政部。
二、2008年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奖励项目推荐工作
为加强对国家专项行动计划的管理,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现对2008年立项的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请各有关县(市)严格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科技厅将会同财政厅联合组织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择优确定向科技部和财政部上报的推荐奖励项目名单,推荐奖励项目原则上为2008年立项并通过验收的项目。请各有关县(市)、区提前做好汇报安排,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准备2009年国家专项行动项目验收工作
2009年立项的项目均已到执行年限,请各有关县(市)、区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科技厅将会同财政厅于上半年完成本批项目的验收工作,并适时开展绩效考评。
请各关县(市)、区认真做好材料编制及其它有关工作,并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潘大海 姜天瑞
电话:0451-82632419
E-MAIL:hljnykj@163.com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闫志金 唐晓明
E-MAIL:hljkjtncc@163.com 电话:0451-82625077 13945052785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曹铁峰 庄炳艳
电话:0451-53621475 13936680202
E-MAIL:jkwcctf@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