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重庆市 » 科委 » 正文

关于申报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0    浏览次数:2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各有关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创新基金旨在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地方、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不断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环境。

  创新基金政策实施以来,按照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支持了涵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光机电一体化等重点技术领域的一大批项目。创新基金探索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支持了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了企业技术创新水平,鼓励了高端人才的创新创业及就业,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3年,国家将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创新基金项目数量和额度预计将较大幅度提升,为做好我市2013年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提前布局、早做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支持重点

  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三类项目。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创新,鼓励创业,对创业初期、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扶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本年度支持重点暂时参见《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最终以即将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为准。

  2、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

  3、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的规定,通过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支持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机构给予支持。

  二、申报渠道

  1、企业原则上通过区(县)科委报送至市科委高新处,区县科委须提供项目汇总清单及区县配套资金安排计划(加盖公章)。对于不能提供配套资金的区县内企业,企业可直接向市科委申报;

  2、高新区内企业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报送市科委,经开区内企业通过南岸区科委报送市科委,北部新区内企业通过北部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报送市科委,两江新区(含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保税港区)内企业通过两江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报送市科委。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本次为预通知,申请书格式和项目指南暂时参考2012年版本,准确截止时间、申请书格式、申请须知和项目指南我们将另行通知。有意向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可先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lym@cstc.gov.cn邮箱,以便于下一步安排企业培训。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