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重庆市云计算服务试点项目(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0    浏览次数:2

  渝经信软件〔2012〕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申报2012年重庆市云计算服务试点项目(单位)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是我市云计算产业发展的关键之年。为加强我市云计算产业发展和科学布局,推进云计算中心(平台)建设,引导、鼓励本市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云计算服务,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渝府发〔2011〕35号)文件精神,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决定在全市开展云计算服务试点项目(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就试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单位)申报范围

  (一)针对政府、大中小企业和个人等不同用户需求,研究推进SaaS(软件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和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等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可选择若干信息服务骨干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建设云计算中心(平台),面向全市以及全国开展相关服务。

  (二)以信息服务骨干企业牵头、产学研用联合方式,加强虚拟化技术、分布式存储技术、海量数据管理技术等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三)组建全市及全国性云计算产业联盟,形成云计算创新发展的合力。

  (四)加强云计算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有关安全管理规范的研究制定。

  二、申报试点项目(单位)的基本条件

  (一)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用信息技术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它法人组织均可申报试点项目(单位)。

  (二)申报试点项目(单位)的基本条件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制度健全,并要求云计算服务的工作经费及建设经费已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可基本满足云计算服务的需要。

  (三)申报试点项目(单位)的云计算服务工作应在行业、区域乃至全市范围内具有明显的特色、较好的基础和可预见的试验、示范效应。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试点的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其所在地各区、县经济信息委申报。市直、市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申报。

  (二)申报单位填写《重庆市云计算服务试点项目(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云计算服务试点工作初步方案(含单位现状、信息技术应用工作基本情况、试点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实施计划等内容)。上述材料一式三份申报,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会同本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的试点项目(单位)进行初选,并由各区、县经济信息委对初选合格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汇总上报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市直、市属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组织初审。

  (四)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根据国家和本市云计算服务工作的发展重点,组织专家组进行立项评估。按照“择优选取、确保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确定云计算服务试点项目(单位)及实施单位,并下达试点计划。

  (五)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对通过立项审核的试点项目(单位),将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项目优先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试点单位应同时设立工作经费,有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政府可设立配套的工作经费予以支持。

  (六)试点单位应按时向原申报推荐部门和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上报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七)试点期满,经原申报推荐部门认可后向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提出考核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市经济信息委、市云办组织专家组,根据试点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等相关内容综合考核验收。对通过验收的试点单位将发放“重庆市云计算服务示范项目(单位)”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四、申报采用全年受理,分批批准的方式。申报材料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受理。

  五、联系人

  市云计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28楼

  邮编:400015

  联 系 人:于南 陈美君

  联系电话:88316660 88105511

  传    真:88105511

  邮    箱:chen.meijun@cqitc .cn

附件:渝经信软件2012002.doc

二O一二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云计算服务  试点  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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