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30    浏览次数:1

京政办发[2013]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8日

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治理大气污染与治理交通拥堵相结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以交通需求控制为切入点,加强统筹,综合施策,继续优化交通出行方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机动车总量调控,减少中心城区机动车使用数量,推动机动车结构优化调整,构建以集约化出行和清洁化车辆为特点的城市交通体系,促进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2017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2%;严格机动车总量调控,2017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推动机动车结构优化调整,2017年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达到20万辆;提高标准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完善公共管理政策,在机动车保有量预计增加80万辆的基础上,2017年全市车用燃油消耗总量比2012年降低5%以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5%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1.加快轨道交通建设,2015年全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达到660公里。

  (细化任务、年度计划、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见附件任务分解表,下同)

  2.完善地面公交快速通勤体系,研究北京市公交专用道施划地方标准,在拥堵地段优先施划公交专用道。建设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网络,2017年公交专用道里程达到480公里。

  3.开展自行车道、步行道环境整治,2017年城六区90%以上不规范的城市道路自行车道和步行道达到规范标准。

  4.推广公共租赁自行车服务运营,2015年全市公共租赁自行车规模达到5万辆,区域内实现通存通取。

  5.提高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大公共交通换乘体系建设投入,2017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52%,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二)严格机动车总量调控。

  6.制定并组织实施更为严格的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引导购置新能源汽车。2017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

  (三)推动机动车结构优化调整。

  7.促进公交车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每年新增和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2017年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总量占公交车辆比例达到65%左右;五环路内电驱动车比例达到20%、天然气车达到50%;公交行业油耗减少40%;平均排放水平达到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减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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