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和技术研发、产业化、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7    浏览次数:1

渝发改技〔2012〕156号

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87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91号)(以下统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专项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应由所属区县投资备案主管部门统一向市发展改革委推荐申报,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二、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抓紧编制相关申报材料,如有疑问,可先与我委衔接咨询。

  三、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国家申报。

  四、申报材料包括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表和有关附件(按《通知》要求装订),共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

  五、项目报送截至时间: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请于2012年3月8日前报送我委;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请于2012年3月17日前报送我委。

  联系人:黄星华、张峰;联系电话:67575796、67575798

  传真号码:67575798;电子信箱:zhangf2007@163.com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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