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3    浏览次数:2

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试用正版软件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精神,3月29日,市政府召开了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会议纪要》(津政纪〔2012〕1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局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局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局不再出现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各处室今后采购的计算机中必须包含正版操作系统以及正版office软件,并纳入到采购合同中。

  二、验货时务必注意检查机箱是否贴有“操作系统正版证明”(或称为防伪证明书),是否有正版office安装盘。

  三、报账时,应附上述证明正版材料的复印件。

  四、局办公室将会同局信息中心适时对局机关处室正版化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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