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2008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3    浏览次数:4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和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2]4号)(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精神,现将2012年湖南省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下称专项行动)项目及开展2008年度专项行动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2012年专项行动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2012年专项行动项目申报的总体要求是,以科技促进、支持、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推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现“民富”“县强”。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以促进“民富”“县强”为目标,以县域特色产业为基础,通过引进、推广、转化与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培养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带动当地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二)申报组织

  申报工作由科技部委托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组织,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负责本地区的申报工作。每市州择优推荐申报1个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县(市)人民政府;

  2、申报县(市)应通过上年度的科技进步考核,获得科技进步考核先进的将给予加分;

  3、各县(市)人民政府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与任务,以及组织管理、配套政策、财政投入等保障措施。县(市)财政配套资金需提供书面承诺书并盖章;

  4、申报材料要求:

  ①申报材料内容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填报申报材料;

  ②需提供牵头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财政资金配套文件及申报的其他附件材料;

  ③申报文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项目经费预算、县(市)基本情况表,每份要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公章;

  ④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用软版纸包装装订成册;

  ⑤各申报县(市)根据申报材料内容,认真准备PPT,时间10分钟。

  (四)评审推荐

  省科技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经评审后,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向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申报推荐。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2008年度立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将对2008年度立项的专项行动项目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优秀的给予滚动支持,以继续支持原项目扩大规模与技术升级。绩效考评项目采取自查和评审。自查内容为:

  1、近两年该项目是否继续发展产业并有提升;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致富效益是否有增长;企业自主创新有何发展。

  2、本县(市)是否已通过科技进步考核。

  经自查符合要求后,再按照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材料,参加评审(材料包括原项目自评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份数及装订要求和PPT文档同新申报项目相同)。评审后,由省科技厅、财政厅根据年度检查和验收情况,综合考虑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

  三、有关事项

  1、有关文件及文本下载网址:http://www.hnst.gov.cn/(湖南省科技厅网站“样本下载”或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网页)。

  2、材料提交时间

  2012年3月2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13份,并报电子版,PPT课件评审时自带。材料报送地址: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长沙市八一路59号信息大楼912房)

  电子邮箱:xzycn@163.com

  3、联系人:

  省科技厅农村处     黄春元 0731-88988839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夏正元 0731-84586793 15874808819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张  英 0731-85165759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