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通知》(京发改〔2012〕2024号)等文件要求,北京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对申报2013年第2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49家企业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市大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47家企业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北京强龙宏达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不予认定。
现将评审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十日(11月14日至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我委联系。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13日
(联系人:资环处 王育民;联系电话:66415588-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