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省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全面掌握我省各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现状,促进我省区域两化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全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上报
请各市按照《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见附件2)和《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解释说明》(见附件3)进行数据采集,并通知本市纳入调查范围的样本企业,登录“安徽省两化融合综合支撑服务平台”中的“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系统”填报有关数据。
登录系统方法:系统网址http://www.ahpspiii.org/,在该页面右上角点击“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系统”专栏,再点击打开页面中的对应选项卡进行注册填报。
二、数据管理
为做好数据管理,请各市明确一名本市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管理员,具体负责管理、审核上报数据和相关资料,并填报《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统计表》(见附件4)。省经信委委托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承担具体工作。
三、时间安排
1. 请各市于11月10日前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管理员信息回执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2. 请各市于11月20日前完成各市样本企业相关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3. 请各市于12月10日前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完成汇总数据的复核和确认工作,同时做好本市两化融合工作总结,提供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5000字左右);
4. 2016年1月份,完成全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工作并适时在全省发布。
四、其他事项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蒋晨捷,电话/传真:0551-62871763;邮箱:jchenjie@126.com。
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程光宏,电话/传真:0551-63608388,邮箱:1804962505@qq.com。
2. 有关工作资料电子版可在省经信委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 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管理员信息回执
2. 各市参评样本企业分解表
3. 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方法
4. 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解释说明
5. 安徽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统计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
相关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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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附件1--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