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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委2012年关于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1
委属各局办、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按照《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是保证“三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有效举措,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2012年,委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继续实行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考核机制。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农业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作为履行法定职责和建立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把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所承担的依法行政考核任务。     二、做好基础工作,落实考核责任。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2012年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目录》,不仅强化了对基本考核事项的要求,而且还设置了重点考核事项。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确保我委巩固多年来的好成绩,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使考核工作的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增强做好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依照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职能和承担的实际工作,明确了各考核项目的责任部门,形成了《2012年天津市农委依法行政考核目录分解表》。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分工,认真落实好所承担的各项考核任务,并对考核工作完成进度和最终考核结果负责。2012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必经程序进行决策;重大决策意向提起之初,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论证;重大决策草案在提请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前,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要完善重大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农民群众、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完善。(责任部门:办公室、监察室、法规处)     (二)落实学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学习教育。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完善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谋划和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运用法律手段分析、判断、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责任部门:宣传处)     二是认真落实处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增强处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实效性。(责任部门:干部处)     三是启动实施 “十二五”期间“农业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责任部门:法规处)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农业法制规范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理念,严格遵守自由裁量权基准,切实解决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性问题。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过错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要继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重点做好行政处罚典型案件的评析,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实施行政处罚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农业行政强制行为依法、规范实施。(责任部门:法规处、相关执法业务部门)     二是强化行政审批管理。委属各局办和市农委驻中心“审批窗口”,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行政审批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履行好各自的行政审批职责,做到职责清晰、各负其责;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职责把握不准,热衷于与申请人进行实际接触的现象,要坚决杜绝。委属各局办及其管理的各业务站所,对所负责的实质性审查的行政许可事项的现场勘验工作,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标准);“审批窗口”对所负责的形式审查也要针对不同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标准)。委属各局办对所承担行政许可事项实质性审查,要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同时要在加强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研究切实可行措施,履行好实际监管职责。(责任部门:种植业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局、水产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     三是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委属各局办对市级涉农执法机构要加强日常管理,开展经常性检查,确保依法履行职责,防止出现违法审批和违法处罚。市级执法机构对本执法类别的监管领域,要研究加强执法监管的措施手段,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参与办案,进一步提升指导力和权威性。市级执法机构要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委法规处报送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含执法检查记录)和执法办案情况;市级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含执法检查记录)和执法办案情况,纳入委属各局办依法行政考核。(责任部门:种植业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局、水产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和市级各涉农执法机构)     (四)防范化解矛盾,提升农业应急管理能力。     一是改进和提高信访工作水平。认真办理涉农信访群众投诉,重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生产事故等与农民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到按时办结,合理妥善答复,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保障信访人权利。(责任部门:社会发展处、相关业务部门)     二是提升农业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健全各类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业应急管理制度和程序,建立预警信息系统,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抓好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事故、重大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处置水平。(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社会发展处、种植业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局、水产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市林业局等)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对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积极受理,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责任部门:法规处、相关业务部门)     (五)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围绕信息公开的批准程序、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众查询渠道,对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农业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责任部门:办公室、市场信息处)     (六)严格责任追究,有效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要加强对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行政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农业法制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涉农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农业部门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水平。今后,凡是以市农委名义做出的、重要的农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的现场勘验意见都要经委属各局办的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都要经委法规处进行法律审核。凡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要求自己或出现其他问题的,由委法规处、监察室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监督整改、调查处理;导致市农委被确认实施了违法行政审批或出现其他不利法律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部门:法规处、监察室)     三、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一)分解考核项目。5月中旬前,按照全市部署和委领导要求,由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职能和承担的实际工作,将市政府下达的考核项目进行分解,形成《2012年天津市农委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分解表》;同时,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实施意见,经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落实方案。6月10日前,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按照《2012年天津市农委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分解表》的责任分工,并结合我委今年着力做好的几个方面工作和要求,进行深入的研究,就如何完成好所承担的考核项目,从“考核内容、工作要求、实现目标、完成步骤、保证措施”等方面,制订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具体的依法行政考核落实方案,在与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研究的基础上,与委主要领导签订“天津市农委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目标责任书”(一式二份)。     另外,委属各局办还要对照《2012年天津市农委依法行政考核目录分解表》规定的考核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将所承担的考核项目分解落实到相关内设处室和执法机构,于6月10日前报送本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落实方案》。     (三)完成考核项目。11月底前,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按照《2012年天津市农委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分解表》和与委主要领导签订的“天津市农委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目标责任书”,逐一落实各自承担的考核项目,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将书面总结和有关材料送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0日前,由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委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会,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就自身承担的考核项目落实情况,向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专题汇报;对未完成的、有可能影响委考核结果的事项,做出说明,分析原因,查找差距,尽快整改。
  (四)报送迎检报告。12月25日前,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归纳和分析我委依法行政考核情况,形成全委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综合报告,经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按时上报市政府;同时,做好迎接检查的有关工作。     四、强化评价考核,促进工作提升。
  为确保我委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扎实、稳步地进行,全面、客观地体现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的实际工作,年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对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承担的依法行政考核项目完成落实情况,分共性工作和专项工作两部分,以百分制计算,其中共性工作占30分、专项工作占70分。     (二)共性工作主要包括:     1、按时报送本部门(处室)依法行政目标考核责任书和落实方案(10分);     2、按时报送本部门(处室)依法行政工作总结(10分);     3、按时报送本部门(处室)落实依法行政相关工作信息,其中委机关各处室报送不少于2篇、委属各局办报送不少于4篇(10分)。     (三)专项工作主要是指《2012年天津市农委依法行政考核目录分解表》和今年着力做好的几个方面工作中明确为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所承担的相关各项工作。专项工作按照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承担的考核项目数量的权重计算,完成考核项目并提供相关工作部署、活动安排、文件文本、总结报告等依托、佐证材料的,按照所占比重予以核定得分。     (四)未按时完成所承担的依法行政考核项目,或者提供不出相关依托材料的,或者经过核实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予核定得分。     (五)考核由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法规处)牵头,组织委属各局办和机关有关处室组成考核评定小组,进行确定。对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的考核结果,按照规定报两委领导,并采取适当形式公布、通报。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书面要求被考核部门(处室)整改,被考核部门(处室)应当书面反馈整改情况。     (六)2012年依法行政考核将强化日常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社会评议、抽查和暗访等形式进行。     五、注重总结提高,发挥考核实效。     搞好农业依法行政考核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推动“三农”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对照考核标准,扎扎实实落实考核任务,确保我委考核工作巩固成绩、取得实效。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依法行政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好日常工作统计、材料收集和情况积累,按时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委属各局办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在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管和履行农业行政审批实质性审查方面,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出根源、拿出对策,切实解决好部分执法机构执法监管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解决好有的行政审批人员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确保我委做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2011年,委属各局办和机关各处室总体上都能认真落实市农委的考核要求,积极完成所承担的考核任务,其中畜牧兽医局、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干部处和经营管理指导处圆满完成了考核任务;其他各部门也都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考核任务。今年,各部门在提供依法行政考核佐证材料和信息报送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强。另外,林业局在落实考核任务方面应当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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