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办法(试行)》《关于公布第四批“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的通知》(浙委人〔2014〕3号)精神,现将第四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签订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明确牵头单位、团队负责人在团队建设中的作用和责任。牵头单位是团队发展的重要依托,要为团队建设和成员发展提供科研平台和条件,营建开放民主的学术环境。团队负责人是团队存在与发展的主心骨,要在主攻目标、研究任务、团队结构、成员职业发展等方面,做好三年建设期整体布局,凝聚团队力量,发挥领军作用;要在开拓思维、学术进步、品质精神、领导能力、团队文化等方面,带领和帮助团队成员取得业绩,成就团队成员归属感,创造出比团队成员个人所能创造的总和更多更好的价值。对于团队负责人因个人原因离开依托单位的,停止资助并收回未使用的资助经费,直至提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团队称号。
二、围绕主攻方向,形成“以目标为导向组织项目,以任务为导向组织成员”的团队发展方式。围绕申报书确定的目标,明确一个建设周期(3年)内稳定的建设任务与进度。按照“目标导向、完整性、系统性”的要求设计项目群,将梯队建设、引进培养计划与项目群设计相衔接。负责人总体设计,团队成员共同讨论,以目标为导向组织项目,以任务为导向组织成员,在任务书中明确“目标→任务→成员”之间的关联性说明,避免“按人找事、人走事走”的拼凑组合或各自为阵。
三、充分发挥核心成员的中坚力量和青年成员的生力军作用。要保持团队负责人、核心成员的稳定。核心成员要在项目群设计、成员沟通流动、弥补团队短板、信息共享互助等方面为团队建设发挥中坚作用。以青年成员为主承担项目(20-30万元规模),核心成员负责项目群(40-60万元规模)管理、业务指导、经费监管等工作。注重项目关联性和系统性,突出重点,强调合作,发挥每位成员在科研兴趣、技术特长以及个性的特点,在互助共进过程中形成团队凝聚力与价值观。
四、重视多元化和开放合作。在组建和引进团队成员时,应重视背景、专业、经验和爱好的多元化,为解决问题带来创新的观点,挑战容易想当然的假设和成规。在任务书中明确培养和引进计划,通过项目设计、目标设定、定期评估和成绩反馈,为每个团队成员提供培养路径和发展空间,将每位成员的发展作为团队管理的重要职责。
五、注重团队层面工作,加强团队动态管理。
团队建设任务书与团队章程、协议,形成一套原始资料,作为团队承担任务的依据。强调突出项目实施之外的团队建设工作,以及与此工作相匹配的人力和经费安排,安排总经费20%以内用于团队层面的培训、交流等。不支持大型设备购置等硬件投入的开支。建设过程中,任务书确定的人员、单位、任务、配套等进展情况采用备案制,并作为团队绩效评估和滚动支持的依据,对承担单位和人员的科研行为纳入信用管理记录。
请各创新团队牵头单位做好任务书签订的审核把关工作,于9月20日前将任务书签章(厅留存2份,其余由团队自定)寄送政策法规处。我处将在8月22日召开任务书签订说明会,请第四批创新团队负责人、团队牵头单位科技处负责人到会。
时间:8月22日下午2:30
地点:省科技厅科技会堂(五楼)
联系人:王华 王紫露,电话:87054031 85300265
电子邮件:wanghua@zjinfo.gov.cn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