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限额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8    浏览次数:3

   

浙科发计〔201238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

  《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已于2月13日印发,2012年度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了提高项目的申报质量,项目申报采取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市和有关省级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数见附件。今年第一批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各市科技局、省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明确的产业化导向、企业主体、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的项目立项原则,对照各专项实施方案明确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和攻关方向,加强指导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论证工作,择优推荐基础条件较好、技术相对成熟、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需求紧迫的项目,并适当向省级以上高新区倾斜。同时做好项目的培育指导和储备工作,分批推荐。

  附件:2012年度(第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限额分配表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2年度(第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限额分配表

市和归口管理部门

推荐数

备注

杭州

139

 

温州

82

 

绍兴

93

 

嘉兴

86

 

湖州

64

 

金华

62

 

台州

62

 

舟山

52

 

衢州

32

 

丽水

32

 

卫生厅

15

仅限于重大与高发疾病专项

浙江大学

40

仅限于重大与高发疾病专项

省属高校、省部科研院所

20

仅限于重大与高发疾病专项

省部高校科研院所

20

仅限于农业生物专项

省部高校科研院所

20

仅限于节能环保(环保)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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