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中小企函〔2012〕146号
各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根据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2〕1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续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经信委、财政局共同从本地重点产业集群中遴选1-2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公共服务机构,作为申请2012年国家公共服务网络窗口平台建设的备选项目,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制基本情况报告。主要有2012年建设内容、投资安排、建设期限、实现的主要服务功能、运营模式、保障措施和预期效果。同时填报①2012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表(附件1);②2012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工信厅联企业〔2012〕18号文件可从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
二、市级综合机构中2011年没有窗口平台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各市中小企业、财政主管部门于2012年3月5日前,共同正式行文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企业处(各纸质文件1式2份,电子文件1份)。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 庄皖,联系电话:0551-2871861,邮箱:zhw9183@163.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 李志斌,联系电话:0551-5100192,邮箱:ahczkjbb@sohu.com。
附件:1、2012年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表
2、2012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