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兽医局、阜阳市畜牧水产局,广德、宿松县农委,委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根据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定于11月下旬在合肥举办全省新申领农业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委属有关单位新进执法人员。分期培训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分两期进行。
(一)第一期
时间:11月30日上午报到,下午培训,12月1日上午考试;
(二)第二期
时间:12月2日上午报到,下午培训,12月3日上午考试。
地点:合肥市翰林奥体宾馆(地址:合肥市潜山南路与习友路交叉口市体育中心内,联系电话:0551-63698888)。
三、培训内容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以及农业部规范执法行为“六条禁令。”
四、有关要求
1.由于培训地点接待能力有限,请各地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时参训,严禁超员。
2.请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请各市指定一名参训同志负责带队,带队人员名单请于11月2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委法规处。
4.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培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陈晓军,电话(传真):0551-62624267,
电子邮箱:cxj6925@126.com。
附件:分期培训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5日
附件
分期培训名单
第一期
1.合肥市
2.淮北市
3.蚌埠市
4.阜阳市(畜牧兽医)
5.六安市
6.芜湖市
7.宣城市
8.安庆市
9.黄山市
10.宿松县
第二期
1.合肥市(畜牧水产)
2.亳州市
3.宿州市
4.阜阳市
5.淮南市
6.滁州市
7.马鞍山市
8.铜陵市
9.池州市
10.广德县
11.省种子总站
12.省植保总站
13.省土肥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