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新申领农业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3    浏览次数:2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兽医局、阜阳市畜牧水产局,广德、宿松县农委,委属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根据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定于11月下旬在合肥举办全省新申领农业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和委属有关单位新进执法人员。分期培训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分两期进行。

(一)第一期

时间:11月30日上午报到,下午培训,12月1日上午考试;

(二)第二期

时间:12月2日上午报到,下午培训,12月3日上午考试。

地点:合肥市翰林奥体宾馆(地址:合肥市潜山南路与习友路交叉口市体育中心内,联系电话:0551-63698888)。

三、培训内容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以及农业部规范执法行为“六条禁令。”

四、有关要求

1.由于培训地点接待能力有限,请各地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时参训,严禁超员。

2.请参训人员携带身份证,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请各市指定一名参训同志负责带队,带队人员名单请于11月2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委法规处。

4.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培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陈晓军,电话(传真):0551-62624267,

电子邮箱:cxj6925@126.com。

附件:分期培训名单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5日    

附件

分期培训名单

第一期

1.合肥市

2.淮北市

3.蚌埠市

4.阜阳市(畜牧兽医)

5.六安市

6.芜湖市

7.宣城市

8.安庆市

9.黄山市

10.宿松县

第二期

1.合肥市(畜牧水产)

2.亳州市

3.宿州市

4.阜阳市

5.淮南市

6.滁州市

7.马鞍山市

8.铜陵市

9.池州市

10.广德县

11.省种子总站

12.省植保总站

13.省土肥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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