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工作验收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召开第四批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工作验收评审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09年,《关于启动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36号)确定的天津22家单位。详见天津市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附件1。
二、时间地点
1、时间:安排在6月15日(周五)进行,具体分组情况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2、地点: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楼)。
三、工作程序
1、试点单位工作汇报
试点单位向验收评审专家组汇报2010年以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工作、主要的做法、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
2、评审专家提问答辩
验收评审专家就试点单位的总结材料和现场汇报提出问题,听取试点单位答辩,并给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提前安排好工作,指派主管领导参加汇报答辩,并保证按时出席;
2、每个试点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汇报使用电子演示文稿;
3、为方便试点单位间学习交流,同一汇报单元的单位列席参加本单元答辩;
4、各单位将参加汇报答辩人员名单于6月13日前传真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大巍、傅 强
联系电话:23039857
附件:1、天津市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
2、试点单位验收评审分组及时间安排
3、报名回执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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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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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单位验收评审分组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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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