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发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证的通知
静海县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11年5月30日为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颁发了为期一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临时许可证。日前,该公司临时经营期结束,我局依法为其换发了为期四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证(企业法人:刘健伟;住所、处理设施地址:天津市静海县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十五号路10号;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类别: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处理能力:240万台/年)。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现请你局做好如下工作:
1、制定针对TCL奥博(天津)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计划,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并及时告知我局。
2、自即日起至该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证期满(2016年4月30日),依照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污染因子,做好一年四次环境监测工作。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孙钰;联系电话:8767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