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管函〔2012〕260号
关于对《天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函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贵局《关于申请对〈天津国家公立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评审的函》及《天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我局经研究,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2012年5月7日,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交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及5位特邀专家组成审查组,对《天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出了《<天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见附件,以下简称《审查意见》)。
你单位应按照《审查意见》,组织对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认真修改,并在规划上报审批时,向审批该规划的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刘欣;联系电话:8767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