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8    浏览次数:5

各市(行署)科技局、财政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科信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2]6号)已经在网上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筛选项目,编写申报材料,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4月6日17:30时为申报项目的截止时间。

  二、申报须知和表格

  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请。申报须知见农业科技成果资金网站(http://www.agrifund.cn/)通知公告栏。

  三、申报要求

  (一) 申报数量:2012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仍然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优先支持企业和科技特派员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要求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报。各市(行署)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限报不超过6项(每个企业法人单位限报1项),其中重点项目限报2项;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绥芬河市、抚远县限报2项。国家级农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黑龙江省中东部外向型星火产业带、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不占限额可报1项。     其中:重大项目突出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发展前景好,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对促进科技创业、培育新兴产业及新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

  (二)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各2份(详见网上申报要求)。

  (三)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评审重点材料提纲2份(字数不超过1000字,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 经技术、管理、财务专家评审决定上报国家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根据评审时提出的意见对项目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其后再正式推荐上报,完成网上相关操作,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联系人: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姜天瑞   王  森

  电  话:0451-82632419  82632413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183号

  联系人:黑龙江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刘淑艳  唐晓明

  电  话:0451-82625077  82628482

  地  址:哈尔滨市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何  瑞  陈兆东

  电  话:0451-53643290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邮  编:150001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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