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拟命名“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11-13    浏览次数:2

为全面推进我省依法治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按照《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全省地税系统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县(市)区局自主申报、市局评估指导、省局综合评价和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命名石家庄市赵县地方税务局等20个单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拟命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单位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10月26日至10月30日)内,通过来信、来电等渠道向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反映。

通信地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法规处,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8626520,传真:0311-88626514。

附件:2015年拟命名“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名单(地税系统)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26日

2015年拟命名“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名单(地税系统)

石家庄市:

赵县地方税务局、桥西区地方税务局

承德市:

宽城县地方税务局、平泉县地方税务局

张家口市:

宣化县地方税务局、张北县地方税务局

秦皇岛市:

昌黎县地方税务局

唐山市:

玉田县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廊坊市:

霸州市地方税务局

保定市:

徐水区地方税务局、满城区地方税务局

沧州市:

黄骅市地方税务局、任丘市地方税务局

衡水市:

冀州市地方税务局

邢台市:

巨鹿县地方税务局、清河县地方税务局、邢台县地方税务局

邯郸市:

鸡泽县地方税务局、涉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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