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省依法治税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按照《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全省地税系统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经县(市)区局自主申报、市局评估指导、省局综合评价和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命名石家庄市赵县地方税务局等20个单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拟命名为“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单位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10月26日至10月30日)内,通过来信、来电等渠道向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反映。
通信地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法规处,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8626520,传真:0311-88626514。
附件:2015年拟命名“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名单(地税系统)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26日
2015年拟命名“河北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名单(地税系统)
石家庄市:
赵县地方税务局、桥西区地方税务局
承德市:
宽城县地方税务局、平泉县地方税务局
张家口市:
宣化县地方税务局、张北县地方税务局
秦皇岛市:
昌黎县地方税务局
唐山市:
玉田县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廊坊市:
霸州市地方税务局
保定市:
徐水区地方税务局、满城区地方税务局
沧州市:
黄骅市地方税务局、任丘市地方税务局
衡水市:
冀州市地方税务局
邢台市:
巨鹿县地方税务局、清河县地方税务局、邢台县地方税务局
邯郸市:
鸡泽县地方税务局、涉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