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
根据《浙江省省级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经信产业〔2011〕252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第一批浙江省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函 》(浙经信产业函〔2011〕183号),为加强对第一批省级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的跟踪,进一步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现就做好第一批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组织示范基地提供2011年发展情况文字总结材料,包括主导产业发展主要情况及成效、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及经验、2012年主要工作思路及安排、遇到的问题及建议等方面。填写《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可在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zjjxw.gov.cn/产业处下载)。
二、报送时间要求
4月15日前将发展情况文字总结材料和《汇总表》报送省经信委产业处。
三、报送方式
《汇总表》和文字总结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hengqh@zjjxw.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盛其红,87058091;宫晓鸣,87056293。
附件:1.省级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汇总表
2.填表说明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