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环保监〔2012〕70号 签发人:吴光亮
关于开展我市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情况检查的通知
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北辰区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4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情况检查的通知》(环办〔2012〕36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市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及相关行业汞污染防治情况,我局定于5月9日至11日分别对天辰化工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家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9日 天辰化工有限公司;
5月10日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月11日 天津渤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内容
1、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产能产量及汞触媒使用情况,包括汞触媒来源、用量、转化率、低汞触媒和高汞触媒使用比例,低汞触媒质量是否符合《聚氯乙烯合成用低汞触媒》(HG/T4192-2011)的要求等;
2、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的计划、备案及实施情况;
3、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盐酸深度脱吸、气相汞高效回收、硫氢化钠处理含汞废水等清洁生产技术和汞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情况;
4、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5、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含汞污染物处理处置及信息公开情况,包括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含汞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情况、含汞污染物排放及监测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环评审批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情况;
7、相关区县环保局提供的监督性监测结果。
三、有关要求
请相关区环保局于5月9日前通知辖区内企业准备相关材料及档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联系人:牛健;联系电话:8767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