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商务市场【2012】19号
各二手车交易市场:
根据《商务部关于2012年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12]34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二手车流通体系建设,营造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促进二手车流通,我市将继续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总体要求,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交易透明度,提升服务功能和品质,激发二手车流通活力,促进汽车消费。
主要目标和任务: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选择我市1-2个二手车交易市场作为升级改造试点,通过财政支持,引导企业以完善服务功能和设施、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改善交易环境为重点的升级改造,促进二手车交易量持续增长。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天津市商业网点规划,并已在市商务委备案,正式开业3年以上;
(二)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设有二手车交易大厅,面积不少于300㎡;经营面积在1万㎡以上,并能够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具备查验车辆法定证明及凭证,办理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手续等服务功能;
(四)年交易量不少于1万台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改造所需的配套资金;
(五)遵守《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了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按时上报二手车交易、价格等信息统计报表。
三、改造重点
按照《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的要求,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一)建立二手车交易管理系统。主要功能应包括车辆入库管理、库存管理、出库管理、报表、数据传输等,实现二手车交易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管理。
(二)建立二手车交易服务管理系统。包括交易车辆信息及价格发布平台、消费者查询系统、交易流程控制系统等。
(三)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系统。主要包括驻场商户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员工绩效考核、闭路监控系统、安全、消防报警系统等。
(四)改造二手车交易大厅,完善相关设施,具备办理交易服务、信息查询、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纳税等服务功能。
对按本通知要求实施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的试点企业,达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要求经验收合格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对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发挥集聚效应和区域影响力,创新流通方式,引入二手车拍卖、品牌经销、质量认证和承诺等先进经营模式的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实施步骤
1、企业申报。二手车市场开办企业向市商务委提交“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项目申请书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二手车市场建设和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升级改造的任务、工作进度安排等情况。
2、确定承办企业。市商务委根据二手车市场开办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和论证,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择优确定承办企业,并将在天津商务网公示。
3、组织建设。对确定的试点项目,市商务委将指导承办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跟踪和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升级改造示范工程顺利实施。每季度末向商务部报送试点项目实施进度表。
4、检查验收。对建设完成的项目,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照《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项目验收报告报商务部、财政部。
5、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支持标准,将支持资金直接拨付承办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领会精神,及时申请。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各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对照申报条件,抓紧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1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和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商务委市场建设处。
(二)找准问题,制定方案。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企业要以此为契机,对照标准,认真查找市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建设任务和着力方向,科学制定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引导和推动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落实标准,保证质量。承办企业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倒排工期,严格按照《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的要求组织建设,每季度末要向市商务委市场建设处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表,确保我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建设顺利完工。
附件: 1.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建设规范
2. 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申请书
3.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项目安排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