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信委:转发工信部关于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9    浏览次数:1

渝经信电子〔2012〕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工信部关于申报2012年度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各电子信息产业特色园区,有关企业:

  2012年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我委从即日起开始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请按《关于申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请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下载),对申报过程、《项目指南》等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我委联系人,也可直接咨询项目指南相应解释人。

  三、为我市企业获得更多国家资金支持,我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辅导和修改完善。为此,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务于3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电子稿)报送我委。正式上报工信部时,各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交电子稿和纸质稿,保证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并注意按时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唐姗姗

  联系电话:63895241

  E-mail:puredrop@qq.com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申报2012年度电子

  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管理的大型电子企业集团及项目申报单位:

  经研究,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2年3月7日开始,4月6日截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注意事项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集团(以下称推荐单位,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申报网站www.itfund.gov.cn),请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866号)、《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做好2012年度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在申报日期截止后,推荐项目不再受理。

  请推荐单位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确认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是否属于指南范围,申报资金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把关,并就其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做出审核和评价,同时以正式上报文件形式对项目进行推荐、排序和报送(报送方式见后),排序不分行业类别。

  推荐单位安排配套资金,并在上报文件中进行数额或配套比例承诺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项目申报单位注意事项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准备前必须仔细阅读《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验收办法》,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填报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现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任何夸大掺假、过于乐观的预测都会对项目评审过程,及今后验收审查产生不利的影响。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须经推荐单位推荐。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请,并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电子稿: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基金申报网站下载可行性报告格式文件,按编写内容说明编制并上传可行性报告的电子版。如果上传文件出现归类错误、无推荐单位意见、压缩误码、附带病毒、内容超大或内容缺失(包括财务报表)等情况,将被取消申报资格。推荐单位应在网上对电子稿进行审核、评价、推荐和排序;

  (二)纸质稿:除电子稿外,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将可行性报告打印成纸质稿。纸质稿包括可行性报告正文、附表和附件(按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内容说明的相关要求准备齐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简装,不另加封皮,送交当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根据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确认管理范围内的申报单位资格后,对送交来的纸质稿的符合性、真实性、可行性做出评价,签署推荐意见,整理后,连同正式上报文统一寄送基金管理办公室。

  电子稿和纸质稿须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基金申报后续流程

  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评审。在此期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设立的项目审查委员会确定本年度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计划,得到财政批复后,推荐单位将通知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基金管理办公室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基金项目合同,拨付资金,在推荐单位配合下进行后期监管。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6日(含资料的填制、整理、评估、排序、寄送时间。两稿同时截止,纸质稿以推荐单位寄送时的邮戳为准)。

  六、问题解答和联系方式

  为提高效率,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过程若有疑问,可以咨询推荐单位联系人,推荐单位联系人应认真细致地予以辅导和解答;对项目指南若有疑问,可以咨询项目指南相应解释人。遇到的共性问题可由推荐单位提交基金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解答。

  办公室联系人:葛亮、陈思

  联系电话:010-82512089、68208035

  传    真:010-82512090、68134782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100086)

  附件:《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电子  项目  申报  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8日印发

  附件:

  2012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基于国产操作系统的终端安全防护工具研发(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终端登录与文件保护系统、防病毒系统、电子文档管理系统、安全检查工具、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系统、信息消除工具、数据恢复工具)(招标项目)

  2.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终端个人信息保护软件研发(招标项目)

  3.基于SOA的服务支撑能力提升

  4.面向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数据中心虚拟资源调度与管理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招标项目)

  5.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IT治理管理系统研发(招标项目)

  6.基于异构数字资源转换融合技术的三维地理信息共享服务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

  7.基于健康档案规范(HL7RIM模型)的区域医疗信息集成管理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

  8.基于安全可靠基础软件的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智能指挥调度和运行优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9.支持ITSS的信息系统远程智能诊断处理系统研发及应用示范(招标项目)

  10.基于MBD的三维工艺规划系统的研发及应用示范(招标项目)

  11.石化、轨道交通行业分布式综合监控系统(SCADA)研发及应用示范(招标项目)

  12.面向离散制造业的分布式数控系统(DNC)研发及应用示范

  条目1、2、3、8解释人:孙文龙,010-68208358;条目4、5、6、7、9解释人:尹洪涛,010-68208291;条目10、11、12解释人:王少朋,010-68208292

  二、电子信息制造业

  (一)半导体器件

  1.高光效、高显色性、低色温功率型LED器件及其测试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2.电力电子器件用关键材料(区熔硅单晶、陶瓷覆铜板)研发及产业化

  解释人:任爱光,010-68208269

  (二)电子基础

  3.高可靠性离网太阳能光伏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4.高比能量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及成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5.智能手机用AMOLED显示屏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6.平板显示器件关键材料及工艺(LCD用3D显示液晶材料、边框胶,PDP用玻璃基板、电子浆料,新型液晶取向工艺)研发及产业化

  解释人:彭红兵,010-68208264;条目5中AMOLED驱动芯片内容解释人:任爱光,010-68208269

  (三)计算机及网络

  7.高性能宽带接入产品及交换核心芯片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8.微创介入手术导航系统与高清胶囊内窥镜研发与产业化

  9.符合国家标准的移动支付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

  10.车载信息终端研发与应用示范

  解释人:侯建仁,010-68208280;条目7中交换核心芯片内容解释人:任爱光,010-68208269

  (四)通信

  11.安全可靠集群通信系统在城市管理专用网的应用示范(招标项目)

  12.基于北斗卫星应用的芯片及终端研发和产业化(招标项目)

  13.基于自主创新的核心芯片及软件的普及型移动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14.面向移动互联网的网络优化及测试系统(10GE网络监测分析、IPv6测试仪表、WLAN网络优化技术和服务)开发及产业化

  15.N×100G密集波分复用设备研制及产业化

  解释人:乔跃山,010-68208224

  (五)数字视听

  16.10万用户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工程(招标项目)

  17.新型人机交互智能电视机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18.基于AVS标准的3D电视关键设备(编转码器及测试验证系统、接收显示终端)研发与应用

  19.基于AVS/DRA标准的地面数字电视、直播卫星双模接收终端及配套核心芯片研发与应用(要求具有全向型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定点生产资质的整机企业牵头,联合芯片企业申报)

  20.高亮度、高清晰度微型投影显示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解释人:梁峰,010-68208220,周海燕,010-68208226;条目19中配套核心芯片内容解释人:任爱光,010-68208269

  (六)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21.电子信息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标准、锂离子电池性能检测、金融IC卡芯片迁移安全检测)(招标项目)

  解释人:标准平台内容:任志安,010-68208202;锂离子电池平台内容:彭红兵,010-68208264;金融IC卡平台内容:任爱光,010-68208269

  三、安全可靠软硬件系统

  1.安全可靠办公信息系统软硬件集成适配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招标项目)

  解释人:侯建仁,010-68208280;任利华,010-68208291

  2.安全可控工业控制系统开发及在电力行业的应用示范

  解释人:侯建仁,010-68208280;孙文龙,010-68208358

  四、2011年度滚动支持项目

  2011年度获得滚动支持项目的企业,2012年不再重新申报,按照合同要求提交汇报材料。

  解释人:陈凌虎,010-68205158

  五、2011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成果产业化

  解释人:何小龙,010-68205246

  六、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专项

  注:招标项目和“倍增计划”的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