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社发领域成果转化工程2012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8    浏览次数:4

 

浙科发社〔2012〕40号

各有关单位:

  现征集社发领域成果转化工程2012年度实施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1.《减排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征集范围见附件1。

  2.《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征集范围见附件2。

  3.《服务业数字化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征集范围见附件3。

  二、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牵头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4。证明材料包括技术和成果的成熟度、经费筹措意向、技术转让方和受让方的确定,合作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应的补充材料。

  三、经费筹措

  成果转化工程的组织实施,主要与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等的工作推进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相结合,实施工作所需的经费主要依靠部门和基层落实;省级财政补助主要起到引导作用,每项目视情预算,原则上按照500-800万元预算。各项目总体经费预算需牵头单位、省市行业管理部门或地市科技局、基层行业主管部门、技术受让方等配套,总配套经费与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对纯公益性的项目建设,省级财政主要采取分期补助的方式予以补助。

  四、组织实施方式

  社发领域成果转化工程项目的年度组织实施工作,原则上一年征集一次。采取统一征集、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评审、统一发布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对申报的实施方案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我厅将按照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的成熟度、实施内容的紧迫性和经费支持的可能性等综合因素分年度有序安排,择优支持。

  各项目实施期限2-5年,省级财政经费分2-3年到位。

  五、征集时间

  请各牵头单位在2012年3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发送至以下邮箱,并同时报送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15份,证明材料各2份。

  六、联系方式

  减排技术:殷  晖87056405,yinhui2003@126.com。

  卫生适宜技术:邱晓力56832507,kjtswzx@gmail.com。

  服务业数字化技术:赵叶华87056405,lilly119@126.com。

 

 

  附件:1.《减排技术成果转化工程》2012年度实施计划征集范围

  附件:2.《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转化工程》2012年度实施计划征集范围

  附件:3.《服务业数字化技术成果转化工程》2012年度实施计划征集范围

  附件:4.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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