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9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环保局:

  据《2012年天津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精神,为全面提高我市区县环境应急监测水平,市局决定举办2012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监测演练,现将《2012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Ο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2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我市环境应急监测水平,集中检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的科学性、响应的及时性、数据的准确性和报告的可用性,市环保局定于2012年8月28-29日举办全市环境应急监测演练活动。

  一、演练目的

  规范应急监测启动、准备、采样、分析、报告、终止的程序;加强应急监测单位和人员的应急监测响应能力;提高应急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监测报告的质量;理顺应急监测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完善应急监测机制;提高应急监测能力,满足管理需要。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演练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市环保局成立了2012年全市环境监测应急演练活动领导小组和演练活动办公室。领导小组:

  组长:吴光亮

  副组长:孙韧 贾春宁 郝未宁 王怀硕

  成员:郭胜华 魏恩棋

  演练活动办公室:

  主任:郭胜华

  成员:张赞、王凤炜、张玉惠、关玉春、张震、魏岚、刘金鹏、黄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本次演练活动,审定活动实施方案,研究决定演练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演练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测中心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演练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指导专家组和宣传组工作。

  专家组:由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建,主要任务负责检查、监督各参演区县环保局的现场演练情况、分析各区县环保局演练活动中的应急监测方案和应急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

  宣传组:由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和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建,主要任务是反映各区、县开展演练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演练活动的对外宣传,交流各区县工作。

  三、演练工作内容

  本次演练活动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环保部门内部环境监测应急任务的下达和应急监测工作终止程序的合理性;应急监测方案编制和应急监测报告编写的科学性;应急监测准备和应急监测工作程序的规范性;监测盲样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1、参演单位

  本次演练活动按照各区县产业布局及区域环境特点,计划分组实施演练活动,以蓟县、宝坻、宁河、静海和西青为水污染事件演练组,以滨海新区、武清、北辰、东丽和津南为气污染事件演练组。

  2、演练时间

  演练活动拟于2012年8月28-29日举行,时间为两天。其中,水污染事件演练组演练时间为8月28日9:00;气污染事件演练组演练时间为8月29日9:00。

  3、演练模拟污染事件场景

  水污染事件:某运输化学品的罐车在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而发生侧翻,导致罐车发生泄漏,泄露的化学品进入紧邻的公路边的一条河流,对河流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重金属、有机物污染。接到报警后,应急监测工作就此展开。

  气污染事件:某化工厂由于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生产过程中发生泄漏,泄露的挥发性气体(含无机、有机)污染了环境空气,对周边的居民造成了健康隐患。接到报警后,应急监测工作就此展开。

  4、演练地点

  各区县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演练分组,自行选择演练地点,作为演练活动第一个采样点的模拟现场。要求交通便利,样品采集安全方便,有一定的场地。

  5、现场演练情况检查

  演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派专家(由3名专家组成,其中2名专家来自监测中心,1名专家来自各参演区县环保局的专家推荐)分赴各参演区县,观摩评估演练活动开展情况。专家小组于演练前抵达各参演区县,在演练当天依据《现场演练情况检查要点》对现场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届时天津市环保局将组织有关单位领导及人员对参演区县进行观摩检查。

  本次演练活动不进行评分和排名,市环保局将在适当时机对全市应急监测演练活动进行点评。

  6、盲样发放

  市环境监测中心在各参演区县现场采样结束后,根据其分组配发两组监测盲样,一组用于现场考核,一组用于实验室考核。盲样通过随机方式发放,盲样物质包括无机物、重金属、有机物等。

  7、报告报送

  各参演区县环保局须在演练当天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及时将演练活动的《应急监测方案》和《应急监测报告》报送演练活动办公室。其中,《应急监测方案》应于当天12时前报出,《应急监测报告》应于当天18时报出。加盖公章的《应急监测方案》和《应急监测报告》应于2012年8月31日16时报出(寄出时间)。

  演练结束后,各参演区县环保局要及时编写《演练活动总结报告》,并于2012年9月10日前将《演练活动总结报告》报送演练活动办公室。

  8、宣传信息报送

  各参演区县环保局要做好演练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演练活动的视频素材和资料,在2012年7月15日至8月27日期间,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每周至少报送一条演练活动工作动态,在2012年9月10日前将视频素材带(光盘)报送演练活动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参演单位应认真组织演练活动,指定一名主管局长负责此次演练活动,督促、带领演练队伍开展本次演练,主管局长姓名7月4日前上报至演练活动办公室;(见附表1)

  各参演区县推荐一名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和坚持原则的专家人选,并于7月4日前将推荐表报送演练活动办公室;(见附表1)

  各参演区县指定一名演练活动宣传联络员,并于7月4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发送至演练活动办公室。(见附表2)

  五、进度安排

  1、7月4日前,各区县将本辖区应急监测演练活动主管局长、专家和宣传联络员人选推荐表报送演练活动办公室;

  2、7月15日前,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将组织各参演区县进行应急演练动员、宣贯和培训大会;

  3、7月15日,活动宣传正式开始,各参演区县至少确保每周上报一条演练工作信息;

  4、8月27日,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部署检查要点,并对专家进行培训;

  5、专家小组于8月28日(水事件演练组)、8月29日(气事件演练组)演练开始前抵达相应参演区县, 依据检查要点对各区县应急现场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在参演队伍首次采样结束后发放盲样;

  6、9月10日前,各区县环保局将《演练活动总结报告》及视频素材带(光盘)报送演练活动办公室。

  六、演练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应急办公室(业务部)孙国鼐

  电  话:87671699     13802166850

  传  真:87671699

  邮  箱:tjhjyjyl@163.com

  附表1

  2012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监测演练

  活动主管局长及专家推荐

  区县名称:                 主管局长姓名: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性    别

  职    务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手    机

  办公电话

  最高学历

  专    业

  电子邮箱

  主要业绩

  所属工作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区县

  环保局

  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2012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监测演练

  活动宣传联络员

  姓    名

  工作单位

  性    别

  职    务

  出生年月

  技术职称

  手    机

  办公电话

  最高学历

  专    业

  电子邮箱

  所属工作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区县

  环保局

  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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