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2012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6    浏览次数: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2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下称《申请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1.为了解今年申报项目总体情况,统筹安排申报工作,加强相关政策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项目申报工作的有效性和信息化水平,今年起项目申报将试行项目预申请和软件报送制度。

  2.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向所属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预申请。预申请时间为3月16日-4月16日。

  3.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及时汇总预申请情况,并根据要求,组织所属区、县项目申报单位及时填报正式申请。项目正式申请时间为4月17日-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4.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组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等进行预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一并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总和报送时间为6月1日-6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申请指南规定的申报范围、类别和要求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申请指南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二○一二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按指南要求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3.申报材料应按照《2012年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装订要求》(下称《装订要求》),装订成册,一式2份,1份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项目申报单位在报送时应带好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预审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项目申报单位。

  5.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高度重视今年的申报工作,组织力量做好今年项目的预审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三、其它事项

  1.本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后将试运行,请各项目申请单位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做好网上项目预申请工作,我局将根据预申请工作实际情况及时安排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培训辅导工作。网上项目预申请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网址为http://www.shzj.gov.cn/

col/col30921/index.html)。

  2.本通知及《申请表》、《汇总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的文本格式以及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方式均可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查询和下载(网址为http://www. shzj.gov.cn,标准化专项资金)。

  联 系 人:潘轶军 陈向平

  联系方式:54262247  EMAIL:yjpan@shzj.gov.cn

            54262253  EMAIL:xpchen@shzj.gov.cn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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