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早餐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2]742号)及《关于加强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和早餐示范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2]761号)的要求,我市拟对2012年早餐示范工程承办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在2012年内,承办单位需建设或改造一个至少2000平方米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并同时建设或改造40个以上早餐连锁经营网点。
二、建设标准: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符合商务部《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具备基本资质,设施设备及功能齐全,管理制度齐备。早餐经营店符合《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建设规范》要求,选址合理,营业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门店及店内设置符合要求,管理制度健全。同时,承办单位直营店不少于60%,并至少建设2个200平方米以上示范店。承办单位需承诺在五年内持续经营早餐,如有减少,自行补建并持续经营早餐。每个企业在市内六区的早餐经营网点不少于30个。
三、投标企业基本资质条件: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连续经营餐饮(早餐)三年以上。具有一定早餐经营基础,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早餐经营网点经过努力在2012年底能够达到建设标准,并作出承诺。企业投标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其他许可及认证(如ISO、HAC)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和机构的基本信息表
(五)项目招投标文件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项目建设方案
(八)申请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贷款承诺书以及利息支付凭证等文件
(九)社会绩效预估报告,包括服务家庭数(或人数),服务满意度、投诉处理情况、承担社会责任情况等内容
(十)项目承诺书
(十一)其他材料
四、投标日期:截止2012年8月8日。
五、开标及评标办法和程序:开标之日,由各报名参加投标,企业分别陈述企业基本情况和建设目标、工作计划、保证措施,由早餐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专家组成项目评审小组,由项目评审小组最终确定中标承办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六、支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按投资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个早餐经营网点按投资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40万元标准予以资金支持。
中标企业需与市、区商务委签订建设责任书。
请各申请单位按此通知要求准备投标材料,制作PPT并现场讲解,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同时准备15份文字介绍材料,投标企业还要接受评审小组的质询。
特此通知
附:1、《企业和机构的基本信息表》
2、《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
3、《固定门店式餐饮网点建设规范》
联系人:路兴华,联系电话:58665855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