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6    浏览次数:5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的有关精神,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国科办农〔2012〕6号)要求,现就我省2012年度申报国家(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州、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本地农转资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可靠性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考察,并联合出具推荐报告。

  2、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领域请见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通知公告栏中的“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http://www.agrifund.cn/)。

  3、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权清晰、产品市场前景好。重大与重点农转资金项目的申报必须由企业牵头,一般项目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鼓励大学及科研机构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企业牵头项目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套。

  4、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企业须内资或内资控股、注册成立1年以上、注册资金须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良好经营业绩。申请项目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研发机构须具有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

  5、已撤销(并)科技局(委)的县(市)所属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的项目暂缓审议,待探索新的渠道。

  6、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所在地科技局、财政局联合推荐报告;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其它相关材料:A、申请单位法人证明;B、项目成果证明(省、部)或者授权发明专利;C、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D、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企业提供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事业单位提供2011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综合分配表等];E、章程(企业)等。

  (5)重要附件必须扫描,并按照附件清单分为法人证明、成果证明、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等制成4个word文档(企业增加一个公司章程word文档),每个word文档不超过2M,确保清晰、直观。在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附件材料发至QQ:542420702或者xiejiaojiao124@163.com。

  7、项目申报单位要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项目申报,并用A4纸在线打印项目整套纸质材料,同时采用软皮纸面装订。在书背上部注明申请项目名称,下部注明推荐单位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材料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书、可行性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

  8、2012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我省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0日。请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科技、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报告2份,于4月2日前送至“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省科技信息大楼912房,地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

  联系人及电话:

  湖南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谢  娇   0731-84586863

  谭艺平   0731-88988837

  湖南省科技厅农村处       蒋永成   0731-88988840

  湖南省财政厅农业处       张宇蕊   0731-85165157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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