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战略合作

发布日期:2012-08-15    浏览次数:2

  环境保护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今日在重庆签署《共同推动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重庆市委书记张德江会见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一行。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和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分别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通过合作,积极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助推重庆早日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重庆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环境支撑;通过试点示范,全面加快建设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验区,完善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新机制,创建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新模式。同时,环境保护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将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重庆市环境保护重大问题。

  周生贤在讲话中指出,重庆位于长江和嘉陵江交汇处,是长江上游经济带核心地区,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搞好重庆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三峡库区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意义重大。近年来,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长期战略任务,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等方面,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做法和良好的工作机制,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周生贤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从6个方面支持重庆市进一步抓好环保工作:一是支持重庆市区域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污染减排。二是支持重庆市加强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重金属污染治理。三是支持重庆市加强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加强库区环境问题跟踪监测和生态保护。四是支持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把成渝地区作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重点区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五是支持重庆市创新环保体制机制,健全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在绿色信贷、公益诉讼代理人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六是支持重庆市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在各类标准化建设、信息化能力建设、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环境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周生贤表示,协议签署后,环境保护部将于近期为重庆市办好6件实事,包括全力支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签字仪式由重庆市副市长凌月明主持。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严晓光、欧顺清等出席仪式。

  签字仪式前,周生贤听取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工作汇报。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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