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103号)精神,结合区县申报情况,我们组织专家进行了认真评审,拟报送一批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项目争取中央支持(详见附表)。
为了进一步提高报送项目的质量和公开性、公正性,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2012年3月21日-25日期间,对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部门:重庆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邮箱:liujian0102@yahoo.com.cn
附件:2012年重庆市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公示表
重庆市财政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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